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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分立的程序
作者: 王项    日期: 2013/12/4    点击率: 1850     文字大小:      

公司分立的种类。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以上的公司。公司分立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。1、派生分立,是指公司将其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立出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,原公司继续存在2、新设分立,是指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别归于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中,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、宗旨、经营范围进行重新分配,原公司解散。

公司分立的程序。《公司法》规定,公司分立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1、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。2、股东会通过公司分立协议。3、编制表册,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4、通知、公告债权人。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不清偿债务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担保的,公司不得分立。5、公告。

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。公司分立后,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:1、公司的变更、设立和解散。在派生分立中,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如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,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---分立出来的公司;在新设立中,原公司解散,人格消灭,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。2、股东和股权的变动。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,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,在派生分立中,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,成为新公司的股东,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,而相应地获得新公司的股权,在新设分立中,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因与原公司的消灭而消灭,但相应地获得新公司的债权。3、债权、债务的承受。按照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,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但是,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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